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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香港,幾乎每一位學琴的孩子都會被問同一個問題:「你考到第幾級?」英國皇家音樂學院聯合委員會(ABRSM)的分級考試,不僅是衡量音樂能力的標準,更是中學入學申請的「資歷」之一(Lee & Leung, 2020)。家長把孩子送進琴室,往往希望換來一張證書;而當八級或演奏文憑考完之後,許多青少年便悄悄放下了樂器(Lee & Leung, 2020)。 這正是我在香港私人琴室任教多年來最揪心的觀察。我們的學生並非沒有才能,而是缺少一種能夠自我延續的學習動力。研究文獻早已指出,過度依賴外在獎賞(如分數、證書、家長讚美)會逐漸侵蝕學習者的內在興趣(Deci, Koestner, & Ryan, 1999);當外在誘因消失,學習行為也隨之中止。Hallam(2002)綜合多項研究後更明確指出,能維持內在動機的學生,練琴時更專注、更具策略,也更能在技術困難面前展現韌性。 於是我問:在這個以考試為主的環境裡,能不能有一種教學方式,讓孩子因為喜歡音樂而練琴,而不只是因為要考試?我以行動研究的方式,針對八位 7 至 16 歲的小提琴與中提琴學生,進行為期八週、以自我決定理論(Self-Determination Theory, SDT; Deci & Ryan, 2000)為核心的教學介入。 在未來幾個星期,我會把我的關鍵發現轉化為香港、台灣音樂教師與家長都能立即使用的觀點與策略。我們不會否定考試的存在,而是探討:如何在考試制度之下,仍然守護孩子對音樂的熱愛? References Deci, E. L., Koestner, R.,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