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學生在課堂程序(Procedures)表現良好時,導師使用正面的增強 (獎勵) 是建立良好的行為最佳方式。但當學生在班房內不遵守程序,我們必須不斷透過重複提點令學生記得班中的程序。程序與規則不同,規則需依靠更多的罰則及後果去維持。但如果程序成為班中長期問題,導師有需要把程序演變作規則。
第一階段:提醒(第一或二次出現問題)
「你還記得班房的程序嗎?」
第二階段:解釋、重溫(第三或四次出現問題)
「各位同學請記住我們需要排隊調音是因為……」
「各位同學一起重複以下步驟…」
第三階段:訓練
「各位同學現在請一起練習這個程序三次,讓我們可以好好記得這個程序」
第四階後:個見約見
「你放學後過來見我,一起練習這個程序」
第五階段:後果及賞罰
「由於你遲到了,所以今天你需要在課堂完結後留在課室,幫我把課室收拾好」
操作制約 (Conditioning) 中,說明老師可以運用四種不同賞罰理論去令該學生行為增加或減小。四種不同賞罰理論分別是:
1.正強化 (讚美、食物、禮物、福利)
2.負懲罰 (停止責罰、懲罰)
3.正懲罰 (鬧、罰抄、罰企、罰留堂、見家長)
4.負強化 (剝奪福利,如不稱讚、不給食物、禮物、沒有小息、不理會)
這個賞罰會較適用於個別學生身上,因為導師可按對學生了解情況給予特定的賞罰,令學生印象深刻,
遇到有學生行為不當時,導師可以:
- 積極、貫徹地面對不當的行為,而非逃避,視若無睹。因為若不即時及直接指出便會等同「黙許」,不良行為便會升級。
- 以理智的態度向學生說明其行為的不當,具體指出事實,並建議如何改正。切勿斥責其低能、粗魯,垃圾,此舉會傷害其自尊,破壞師生關係。
- 暗示、指出或喝止不當的行為要即時施行,但說教與懲罰則宜在課後處理,以免出現「雙輸」後果。
- 運用眼神、走近學生面前、邀請作答或示範來處理學生的精神分散問題。
- 當較滋擾性的行為出現時,第一時間指出及喝止。
- 當學生出現不良行為時,客觀地描述他的行為對我及其他同學的影響,並說出對他的具體要求。
- 運用「預告後果」來提醒學生遵守課堂秩序,如換位。
